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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喀什事件应该定性为"暴力事件"而非"恐怖事件"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前几天喀什发生的暴力袭警事件,报纸怎么报道?中国国内新闻媒体几乎全部是这么说的:“初步认定,属于暴力恐怖袭击,两名恐怖分子已经被拘捕。”

恐怖分子怎么定义?虽然定义各不相同,大体上还是有个说法的。比如说维基百科是这么说的:“恐怖主义是一个具有浓重政治色彩的概念。往往附着于某个 意识形态。通常用来描述有计划的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来对抗普通平民或不特定的多数人,通常是为了特定的政治或宗教目的,也有对社会现状不满称要“革命 ”或“解放”,寻求“民族独立”的。”

安南敦促各国接受第59届联大主席、加蓬外长让·平不久前在为联合国9月首脑会议准备的《成果文件草案》中草拟的恐怖主义定义:“即以胁迫一定人口、一个政府或国际组织为目的,旨在造成平民或非战斗人员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行为,都是不能辩解的恐怖主义行为。”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对恐怖分子的界定,首先以是否造成平民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袭击武警,属于袭击军人,是一种暴力行为,但不能算恐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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